据新华社岳阳9月1日电中共岳阳市纪委常委会日前讨论决定,对防汛抢险期间多次擅离职守的湘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超红给予撤销党组成员职务处分,并建议按法定程序罢免其副检察长职务。
据岳阳市纪委调查,在今夏防汛抢险期间,身为湘阴县检察院抢险一分队队长的刘超红数次值班不到。7月5日,刘超红以患有高血压为由,向院党组写了一张请假3个月住院治疗的请假条,请人代交,未获批准,此后10多天时间刘没有上班。8月9日,刘又申请请假两个月,县检察院党组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提出三条意见:第一、防汛紧张期间负责干部一律暂缓请假;第二、建议刘超红同志克服困难,边工作边治病,待防汛结束后再住院治疗;第三、建议县检察院派专人陪同刘超红作一次详细的身体检查。据此,检察院通知刘马上回院上班,不然就将其除名。8月10日、13日,检察院抽查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刘第一次未到,第二次迟到。